海购出事或不担责 法院:电商卖的是服务

今年5月8日至5月16日,熊在某全球店购买了9罐某荷兰品牌奶粉,发现产品包装上均无中文标签。

报关通关都是以消费者的名义进行的。

海关也是按照个人邮递物品对这类商品监管征收关税,所以不需要提供中文标签。

而且货物一直处于海关的严格监管之下,交易过程合法有效,通关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,你不应该承担退款和十倍赔偿的责任。

6月25日以个人名义进行通关,案件在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。

对海关订单确定的奶粉,以熊某个人行李、邮递物品的名义办理通关手续并征收行邮税,最后由被告以快递方式将奶粉交付熊某。

熊收到的奶粉是境外生产的原包装,没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等。

电子商务为消费者提供购买商品、报关纳税、物流托运等服务,收取消费者的货款、关税、运费和委托报酬。

日前,沙坪坝区法院判决驳回熊的诉讼请求。

重庆晚报报业律师团成员、重庆捷迅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律师表示,既然选择了海淘,就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。

一分钱一分货,不要贪小便宜,不要盲目购买大量自己不需要的打折商品。

律师提醒,维权源于海购是一种时尚的消费体验,海淘正在中国年轻消费者中迅速扩大。

跨境购物的出现也导致了消费者维权难的现象。

“比如有质量问题,错货,丢货,等等问题。

相比国内网购,退货的手续要复杂很多,比如涉及跨境通关、物流、费用、消费体验差。

孙律师坦言,海淘维权的困境与尚未建立的跨境法律监管体系有很大关系。

因此,电子商务立法亟待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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